公告日期:2024-04-2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武俊)
本人苏武俊,系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详见下述附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同时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动态,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苏武俊,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会计学教授。曾任湖南财经学院研究生处处长,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广东财经大学财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研究生院院长,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曾兼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教育会计学会会长,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评审专家,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三级)、硕士生导师,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也是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认真
自查。经自查,除前述任职情况之外,本人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境内上市公司
家数均不超过三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3 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1 次年度股东大
会,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姓名 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其中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次)
事会(次) 席(次) 式参加(次) 席(次) (次) 亲自出席会议
苏武俊 4 4 4 0 0 否 1
注:鉴于本人自 2023 年 9 月 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本人 2023 年应参加的董事
会 4 次,应列席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均悉数亲自参加,并在所参加的董事会中均投了赞成票,
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 召集或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在会前了解议案背景,主动向管理层沟通审议事项, 会中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
见和咨询。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出席的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姓名 报告期内召 本人出席 报告期内召 本人出席 报告期内召 本人出席
开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开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开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苏武俊 8 2 2 - 3 -
注:(1)由于本人自 2023 年 9 月 8 日起担任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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