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3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0-084
转债代码:113571 转债简称:博特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博特转债”赎回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17 日
赎回价格:100.34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0 年 11 月 18 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博特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
完成后,博特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风险提示: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博特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
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赎回登记日前完成交
易或转股,否则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股票
自 2020 年 9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6 日连续 15 个交易日内有 15 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高于本公司“博特转债(113571)”(以下简称“博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博特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博特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博特
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9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6 日连续 15 个交易日内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博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已满足博特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0 年 11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博特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34 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0 年 3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票面利率为 0.5%;
计息天数:2020 年 3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共 250 天;
每 张 债 券 当 期 应 计 利 息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 IA = B×i×
t/365=100×0.5%×250/365=0.34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4=100.34 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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