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4-028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 22 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
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对公
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已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体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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