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0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153
转债代码:113581 转债简称:龙蟠转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龙蟠转债”赎回的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10 日
赎回价格:100.32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0 年 12 月 11 日
赎回登记日下一交易日起,“龙蟠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龙蟠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龙蟠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投
资者如未能及时卖出或转股,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如投资者持有的“龙蟠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
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
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近期公司可转债换手率较高,且可转债价格较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连续 15 个交易内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龙蟠转
债”当期转股价格 9.48 元/股的 130%。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
债的赎回条款。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前赎回“龙蟠转债”的议案》, 同意对全部已发行的“龙蟠转债”行使提前赎回权,提前赎回全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龙蟠转债”。
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2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连续 15 个交易内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龙蟠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48 元/股的 130%。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龙蟠转债”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32 元/张,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0 年 4 月 23 日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的票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