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903:中持股份: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中持股份资讯
2018-01-19 2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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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20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中持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国中投证券于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2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2日对中持股份进行了现场检



查,现场检查人员为徐疆、张志强、丁艳。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通过考察经营场所、访谈公司高管、调阅相关资料等手段对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二)信息披露情况;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询了中持股份上市以来到目前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并取得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同时,现场检查人员取得了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及登记文件、内部审计制度及工作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并进行详细核查及相应访谈。



核查意见:



中持股份根据《公司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制衡机制有效运作,各会议召开、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文件完备,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内部监督及反馈系统健全。



中持股份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三会运作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风险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成员取得了公司上市以来对外公开披露文件、内幕知情人登记名单,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文件资料等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到三会文件、业务合同、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其中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访谈。



核查意见:



中持股份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信息披露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机构设置和运行文件、银行对账单及往来明细账等,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中持股份资产完整,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清单、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及重大资金来往的相关银行凭证、合同文件,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同时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和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中持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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