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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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903 证券简称: 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56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017 年 11 月 2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91.80 万股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34 名激励对象 91.80 万股限制性股
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2 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7 年 9 月 18 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www.zchb-water.net)对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17 年 9 月 18 日起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止,在
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 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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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 2017 年 11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
(二) 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
情况。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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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017 年 11 月 2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23.96 元/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共 34 人,授予数量 91.80 万股,具体数量分配
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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