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5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7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650,084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650,084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8 日。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届满。2022 年度公司业绩达成及 82 名激励对
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 82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650,084 股限制性股票。现就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暨上市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核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除披露公告外,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在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4 月 9 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18 日。此外,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 4 月19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
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以 2020 年 6 月 1 日为授予日,以 3.5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09
名激励对象(不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 666.1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5、截止 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完成缴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认购缴款进行验资,
并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出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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