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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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 3,49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股东
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价格: 11.54 元/股
发行后总股本: 13,98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4 月 27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4 月 26 日
股份流
通限制
及股东
对所持
股份自
愿锁定
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寿仙谷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李明焱、朱惠照、李振皓、李振宇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
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
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所
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实际控制
人李明焱、朱惠照、李振皓、李振宇还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东孙树林、汉鼎宇佑、润铭投资、恒晋投资、力鼎投资、钟山天翊、
赛盛投资、谢华宝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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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李建淼、徐子贵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孙科、郑化先、徐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股份锁
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
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
承诺。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国芳、宋泳泓、王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股份锁
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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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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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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