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永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安达)
天永智能资讯
2024-04-26 20:15:4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 4 月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朱安达)

作为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安达:朱安达于1975年至1978年就读于上海海运学院轮机管理专业;1987年至1988年于上海机械学院系统工程硕士班学习;1978年至1984年在上海海运学院轮机系,任辅导员、办公室主任;1985年至1994年在上海海运学院校长办公室,任副主任;1995年至1996年在上海海运学院产业处、资产管理处,任处长;1997至2000年在上海育海航运公司,任总经理(法人代表);2001年至2007年在上海市教育企业管理中心,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2008年至2014年,在上海高校技术经纪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法人代表);2015年至今在上海张江高校协同创新研究院,任理事长(法人代表);2020年8月至今,任上海储融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23年,本人勤勉履职,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出席会议前,本人对各议案事项预先作充分了解,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向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了解议案相关情况,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推进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决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为更加了解本行业的情况,本人高度关注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安排的培训,听取公司情况介绍;加强与不同层级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依托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发展策略、内控风险管理等提出前瞻性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于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经过深入了解、认真讨论,均同意了公司相关议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关联交易、资金占用事项。2023年度,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关联交易事项。除2023年7月17日向控股股东拆出225万元,7月24日收到225万股东还款,是公司先拆出再拆入的顺序外,其他均为公司先借款后还款。该笔向法人控股股东的转账未超过300万元,未达到审议标准,并向公司提出整改措施。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本人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正在积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积极完善。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支付薪酬的金额、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更换年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人对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为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督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对股东、关联方及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