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3
代码:603887 股票简称:城地股份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关于请做好城地股份可转债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
工作的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2020 年 5 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关于请做好城地股份可转债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已收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根据告知函的要求,会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申请人”)、申请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申请人律师”)、申请人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请人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非另有说明,本告知函回复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具有相同含义。
本告知函回复中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目录
一、关于新增 IDC 业务及募投项目,申请人 2019 年 4 月完成对香江科技的收购,
形成商誉 14.64 亿元。2019 年年末,申请人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合计金额较 2018
年增长 253.61%,主要系 IDC 业务新增应收款项 10.83 亿元,其中应收前两大
客户云引擎(北京)网络、汇天网络期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5.5 亿元,余额较大。
2020 年 1-3 月 IDC 业务仅实现业务收入 2.27 亿元。同时,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
金 12 亿元,用于新建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园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 2019 年 6 月成立的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香江科技子公司“中国联通周浦数据中心二期”项目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但香江科技机房采用批发型数据中心模式,与上海联通签署整体租赁协议,由上海联通负责最终客户端销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业务开展模式存在差异,且本次募投项目 IDC业务规模较现有规模有较大增加。请申请人:(1)说明并披露跨界进行大额并购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信用政策等,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018 年变更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标准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致;(3)说明 IDC 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是否符合行业特点,与同期业务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收款进度;结合主要客户云引擎(北京)网络、汇天网络 2019 年度收入确认实现情况、应收账款结存余额占比和期后回收情况等,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坏账计提是否
足够充分;(4)2020 年 1-3 月 IDC 业务仅实现收入 2.27 亿元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存在期末在手订单取消或大幅度延迟等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是否存在需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情形;(5)说明并披露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与香江科技的业务区别与联系,彼此如何进行业务划分,预计是否存在彼此之间内部交易的情形;是否可能通过内部交易或让渡商业机会调节香江科技商誉减值的风险;(6)结合与香江科技业务开展模式的差异,进一步说明并披露,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募投项目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7)说明募投项目成本效益预测相关参数的确定依据;结合服务器托管服务费市场价格的历史走势及行业产能扩张和下游客户需求情况,分析预测参数的谨慎性。请保荐机构、申请人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
查结论。......5二、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申请人实际控制人谢晓东及卢静芳持有的部分申请人股份存在质押情形,谢晓东股份质押的借款用于在申请人收购香江科技股份,卢静芳股份质押的借款用于归还谢晓东股票质押欠款,且卢静芳的借款
到期日为 2020 年 4 月 12 日。请申请人:(1)说明并披露卢静芳借款偿还或延
期的具体情况;(2)说明实际控制人偿还借款的具体来源,是否存在减持申请人股份用于还债的计划;如存在,是否会违反实际控制人在之前重组时做出的相关承诺,是否可能导致申请人控制权发生变化,相关减持计划是否已经适当披露。请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结论。
......52三、关于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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