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882:金域医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金域医学资讯
2018-05-23 19: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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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4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



场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



(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 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



行股东大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上交所相关临时公告格式指



引的要求,使用上交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并按规定披露。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第六条 公司可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服务,并明确服务内容及相应的权利义务。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本细则第四条的规定编制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载明下列网络投票相关信息:



(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二)现场与网络投票的时间;



(三)参会股东类型;



(四)股权登记日或最后交易日;



(五)拟审议的议案;



(六)网络投票流程;



(七)其他需要载明的网络投票信息。



第八条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本细则第四条



的规定及时编制相应的公告,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一)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



(二)增加临时提案;



(三)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



(四)补充或更正网络投票信息。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本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及



时编制相应的公告,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一)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



(二)增加临时提案;



(三)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



(四)补充或更正网络投票信息。



第十条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



中按下列议案组分别列示候选人,并提交表决: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监事候选人。



第十一条 公司通过上交所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提交披露本细则第八条和第九



条规定的公告时,应当核对、确认并保证所提交的网络投票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记日登



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数据,包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号、持股数量等内容。 股东



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投票起始日的前一交易日,登录上交所上市公司



信息服务平台(网址:list.sseinfo.com),再次核对、确认网络投票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第十四条 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下列股票名义持有人行使表决权需要事先征求



实际持有人的投票意见的,可以委托信息公司通过股东大会投票意见代征集系统(网址:www.sseinfo.com),征集实际持有人对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一)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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