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盘后,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智知”或“公司”)发布独立董事自愿性提示函。提示函要求公司必须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必须在2024年12月底之前完成保留意见相关事项及内控缺陷的整改工作,确保2024年年度审计顺利推进。。
▲ST智知公告截图
自愿性提示函全文如下——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半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并就重点关注问题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高管团队进行了具体沟通和交流,依法并根据公司章程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
结合上市公司近期公告,以及2024年上半年度报告,我们关注并需要特别提示全体股东持续关注以下事项:
1、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7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调查结果尚未公布。
2、2024年4月30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我们于同日对公司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之前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分步落实,我们已经并将持续进行现场监督。
针对上述情形,我们已经对公司管理层提出以下明确建议:
1、公司必须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必须在2024年12月底之前完成保留意见相关事项及内控缺陷的整改工作,确保2024年年度审计顺利推进。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ST智知独立董事事张维、周延、王树良在公告上签名。
8月15日晚间,ST智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智知立案。
▲ST智知公告截图
ST智知表示,目前公司资本结构稳健、现金充裕,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年7月30日,因未及时披露业绩预亏公告,ST智知曾被通报批评。
上交所网站当时公布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经查明,2024年4月30日,ST智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70873420.2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3582052.37元。
上交所表示,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应当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及时、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以明确市场预期,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亏公告。对此,上交所对ST智知及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史玉江、时任财务总监王文波、时任董事会秘书张炎锋予以通报批评。
此外,ST智知此前因上述事项及以前年度财报信披不准确被警示。广西证监局网站今年6月3日披露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提到,ST智知2019年至2020年存在部分业务提前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部分已确认收入未及时按财政审计核减等情形;2019年至2021年存在与少数股东交易不公允的情形;2021年至2022年存在对部分资产科目列报或划分不准确的情形。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ST智知以及史玉江等多名有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公开信息显示,ST智知成立于1986年,于2015年在上交所上市。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以数智技术保障城市安全和提升产业智能能力的运营商。在城市安全领域,公司主要涉及燃气安全、通用安全、警务安全等三大业务领域;在企业数字化转型业务方面,公司则为玻璃、茶叶等多个行业提供解决方案。
业绩方面,2024年一季度,ST智知实现营收1.69亿元,同比减少8.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8万元,同比增长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