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科电器: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飞科电器资讯
2024-04-28 17:37:43
  • 点赞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通知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主要
内容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从 2024 年 1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暂行规定》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准则解释 17 号》(财会[2023]21 号),
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
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 17
号》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解释及通知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前述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暂行规定》和《准则解释 17 号》的相关要求,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按其规定要求执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前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