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12月7日报送)
松炀资源资讯
2017-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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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15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1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鸿利工业区办公楼西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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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

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

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

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

超过 5,147.40 万股,不低于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5%。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

公开发行新股的方式。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0,589.4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

所持股份的流通

限制以及自愿锁

定的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壮鹏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

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向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股

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自发行人

( A 股)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

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由

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在减持

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交付发行人,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违反

本承诺期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壮加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3

人( 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本人所持的发行

人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

格。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相

应进行调整。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

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如本人违反

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

票所得在减持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交付发行人,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

止;本人在违反本承诺期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金兴阳、新联新承诺:自发行

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

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如本企

业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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