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855:华荣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华荣股份资讯
2017-05-10 23: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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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1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WAROM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MPANY

(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55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及发行方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为不超过8,277万股,发行后非限制性流

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

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7.59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5月12日 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的总股本 不超过33,107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荣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股份;(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

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

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发行人股东上海宏益博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

海汇石鼎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所持有的该股份。

3、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李妙华、林献忠、

李江、陈建芬、郑晓荣、陈道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

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4)自

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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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在公司担任监事的自然人股东李云光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5、发行人股东胡志荣的妹妹胡志微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其所持有的该股份。

6、发行人自然人股东陈景潘、赵尧林、施成才、何金田、李选顺、

郑顺森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所持有的该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年5月11日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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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

主体承诺,如发行人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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