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家居”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欧派家居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11号文核
准,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151万股,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
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4,151.00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50.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8,82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91,320,800.00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2017年3月22日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广会所验字[2017]G14000180461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76,469,051.95元,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的金额为1,041,933,200.00元,
合计使用1,518,402,251.95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人民币484,097,789.69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3.2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设立了如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高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支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以上开立专户银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12,909.78万
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募集资金
金额 专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3602113229100122040 30,000.00 1,980.87
颐和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44050149110400000418 15,000.00 3,112.95
江高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2140155200000233 15,000.00 2.07
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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