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9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拟对《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2018年10月26日公布并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现拟对公司《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公司章程》内容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的。 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股份的活动。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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