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
定》(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现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洛凯股份”)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3元,募集资金总额28,9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5,42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2800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2017 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金额为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5,447.2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7年10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
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截至2017年12月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方式 31日专户存储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活期 5,141,426.45
605383830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定期 25,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 3,572,989.45
519902380210908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常州分行 定期 10,000,000.00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
01001012010000011100 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 42,110,685.91
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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