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30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KuncaiMaterialTechnologyCo.,Ltd.
(福州市元洪投资区(城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9,000万股
预计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9,000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 6.79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3月31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的总股本 发行前股本27,000万股,新股发行不超过9,000万股。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谢秉昆,其近亲属邓巧蓉、谢良、谢秉启,
股东榕坤投资(福建)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东谢超、尤素芳、陈伟、林帮浩、姜世泉、邓玉红、刘发平、王
怀雁、刘荣锋、谢作标、许益成、丁家国、谢作军、沈燕英、解朝朋、邓碧
容、邱永居、陈显净、张泉、陈平、刘刚、夏正国、陈厚进、吴国文、许金
海、杨伟忠、涂宏源、陈瑞兰、罗刚承诺:本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发行人其他股东蔡志明、张才元、茅颖、刘红平、费明、陈继威承诺:自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
流通股份的限制和自 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愿锁定承诺 4、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谢秉昆、谢超、王怀雁、陈瑞兰、
蔡志明、刘发平、茅颖承诺: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各自的前
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
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5、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及总经理谢秉昆,其他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谢超、蔡志明、刘发平、茅颖承诺: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其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在此期间有派息、送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发行人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股
票发行价。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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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谢秉昆、谢超、尤素芳承诺:在上述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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