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坤彩科技资讯
2017-02-17 18: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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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17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们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审核人员。

规范性问题

1、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33.80%、36.07%、30.71%和27.97%,且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请在招股说明书中:(1)按照销售模式划分的各报告期前十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包括客户对象、销售方式与内容、销售金额及占比、结算方式及期末占款等情况;(2)补充披露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及获取方式,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交易背景、定价政策及销售占比发生变化的原因,前十名客户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3)补充分析客户变化较大的原因,说明客户的分布趋势是否符合行业特征;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分析客户变化的真实性,详细说明对发行人客户进行核查的方式、内容与比例,说明核查结论并明确发表意见。

2、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采取主要产品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同时国外销售比例逐年提高。请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1)不同销售模式销售产品的内容、金额及占比情况,报告期内经销比例逐年下降,直销比例逐年提高的原因;(2)主要经销商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及经营情况等,经销产品的最终去向,经销商的库存情况,结算方式,是否为买断销售,是否存在退货,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外销的内容、价格、数量、金额及占比情况,外销的销售模式,结合外销国家下游产业的情况,分析发行人销售价格、数量变动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对发行人销售模式及国外销售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占比均在65%以上,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49.18%、54.50%、55.23%和55.01%。请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1)按原材料种类披露向前5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方式、采购内容、结算方式、采购金额、采购占比等情况,主要原材料及能源耗用情况与公司产品产销情况是否匹配,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是否一致;(2)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营业范围、经营规模等情况)、其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就采购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与供应商关联关系方面进行详细核查,说明具体核查程序、核查手段、核查范围(各核查方式涉及的具体金额占比)及核查结论,并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4、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8,453.68万元、31,507.83万元、32,746.39万元和18,855.27万元。请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1)请结合销售模式和业务类别,说明并披露收入确认的原则、时点、依据和方法,分析销售模式和结算方式对发行人业绩核算的影响;(2)主要产品价格的变动幅度,价格变动趋势和幅度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和幅度是否一致,量化分析产品价格变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3)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幅度,价格变动趋势和幅度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和幅度是否一致;(4)请补充说明合同(订单)的执行和产品交付是否存在跨期情况,对收入确认的影响,是否存在通过人为调节订单签署时间和执行期间进行跨期收入调节的情况。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5、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成本分别为16,219.54万元、17,034.12万元、18,266.38万元和10,161.57万元,主要为原材料成本。请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1)营业成本增长率与营业收入增长的配比关系,以及各类别产品营业成本增长率与其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其原因。(2)请结合生产模式和业务流程,说明并披露产品成本的主要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制造费用的归集方法和归集内容,成本是否按照不同产品清晰归类,产品成本确认与计量的完整性与合规性,产品销售发出与相应营业成本结转、销售收入确认是否配比。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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