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3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调整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
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调整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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