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23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18年2月22日为授予日,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763万股,授予价格为6.76元/股。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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