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0
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财通证券”)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福斯特“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9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财通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1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226,415.09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
为 1,093,773,584.91 元,已由财通证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999,056.60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1,774,528.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403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简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
1 年产 2.5 亿平方米白色 白色 EVA 项目 55,369.60 44,000.00
EVA 胶膜技改项目
2 年产2亿平方米POE封装 POE 项目 42,131.80 36,000.00
胶膜项目(一期)
3 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 感光干膜项目 58,000.00 30,000.00
膜项目
合计 155,501.40 110,000.00
二、募投项目及其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白色 EVA 项目”、“POE 项目”、“感光干膜项目” 已
达到产能目标,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 募集资金节余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入金额[注 1] 额[注 2]
1 年产 2.5 亿平方米白色 44,000.00 24,807.24 18,370.21
EVA 胶膜技改项目
2 年产 2 亿平方米 POE 封 36,000.00 25,920.70 10,079.30
装胶膜项目(一期)
3 年产 2.16 亿平方米感光 30,000.00 22,398.99 7,601.01
干膜项目
承销和保荐费用及发行费用[注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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