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8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
年7月17日下午14:0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办公楼一楼101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6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
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3013 号),截止2017年0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9,696.87万元。现申请使用募集资金29,696.87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以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邦家居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股。现公司对子公司志邦家居公司出资33,762.85万元,其中4,0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29,762.8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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