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顿: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康普顿资讯
2024-04-26 1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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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 2024-026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12 月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则之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股份)的派发事项。 股份)的派发事项。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实行同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原则,股东依照其所 股同利的股利分配原则,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 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 的利益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 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保 持续发展,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 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 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 大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和论证过程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 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
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
(三)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为充分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 听取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三)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
策: 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 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
低应达到 80%;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
低应达到 40%;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
低应达到 20%;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低应达到 20%;

4、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 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司的股东权利,使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大 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的子公司的章程中利润分配条款内容 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足以保证公司未来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股利之和。
5、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1)董事 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会制定年度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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