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赋予的职责。现就公司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彭立东先生、沈岿先生连任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7年10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确定了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新一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吴必胜先生、刘文华先生、彭厚德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吴必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主任委员,刘文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彭厚德先生为公司董事。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达2/3,各委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
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召开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并进行决策。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忠实地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严格、谨慎地对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次 会议召 届次 议案 表决
数 开时间 结果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通过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通过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通过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2017年度与关联方组 通过
成联合体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
1 2017-5-12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
会第九次会议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 通过
审计机构的议案》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
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通过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
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通过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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