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797:联泰环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联泰环保资讯
2017-08-11 18: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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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12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7-033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25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溪水务”)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广发行汕头分行”)签署《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合同》及《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新溪水务以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PPP项目特许经营权项下收费权按50%份额质押给广发行汕头分行,期限15年,向广发行汕头分行借款人民币1.95亿元,并申请履约保函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2017年8月11日,公司与广发行行汕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新溪水务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20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披露关于2017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19号)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担保履行相应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定期披露上述担保实际履行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汕头市中山东路与东兴路交界处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二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建勲



经营范围:排水管网、泵站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



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 99.50%股权,达濠市



政建设有限公司持有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0.50%股权,汕头市联泰新溪



水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汕



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4,050.00 万元,负债为人民币 0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050.00万元, 2016年尚处于项目建设期,未实现运营



收入。



截至 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的总资



产为人民币 10,570.4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70.4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0,000.00万元,尚处于项目建设期,未实现运营收入。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为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类型:借贷;



(三)期限:不超过十五年;



(四)金额:人民币2.25亿元;



(五)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发表



如下意见:根据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障2017



年度子公司投资实施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子公司获得商业银行项目融资资金的效率,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的项目融资及综合授信共计人民币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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