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请问公司有无生产共享电单车的订单或意向洽谈,谢谢 【答】
新日股份: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我公司的关注。共享电动自行车和公司传统渠道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在使用区域、使用人群方面,具有互补性。公司重视共享电动自行车业务的发展,已经与一些共享电动车运营公司签署了产品购销合同,但截止目前,上述合同均未达披露标准。在共享电动自行车业务的投资和运营方面,达到披露标准的,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2017-05-26 18:2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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