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20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常青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
https://120.204.69.22/ipo,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32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价格16.32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截止2017年2月15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0.78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6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7年2月20日、2017年2月27日和2017年3月6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3、原定于2017年2月20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7年3月13日,
原定于2017年2月21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17年3月14日,
并推迟刊登《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延迟三周起始第一周
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和《合肥常
T-16日 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一
2017年2月20日(周一) 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刊登《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延迟三周起始第二周 股票(第二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11日
2017年2月27日(周一)
延迟三周起始第三周 刊登《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T-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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