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0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ZOMAXTRANSMISSION CO.,LTD.
(浙江省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经一路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门2号楼)
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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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承诺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所作出的有关承诺,具体包括: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等。
请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认真阅读。
二、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人股东中泰投资、中马集团,实际控制人吴江、吴良行及其近亲属盛桂英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7名股东(中卓投资、张春生、刘青林、梁小瑞、齐子坤、黄军辉、
高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吴江、吴良行、张春生、刘青林、梁瑞林、林正夫、徐晨华、齐子坤、黄军辉、高奇承诺: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行人股东中泰投资、中马集团,实际控制人吴江、吴良行以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春生、刘青林、齐子坤、黄军辉、高奇承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1-2-2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免除上述承诺的履行义务。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截至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的剩余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四、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或国家产业政策变化造成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主要取决于下游汽车制造和售后服务业的需求,其中,汽车制造业的需求变化为影响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主要因素。而汽车制造业与宏观经济的周期波动具有较强相关性,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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