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发表了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公告。根据带牌销售试点通知,每个地市至少应确定一个县(区)作为试点,2019年1月15日前开展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20年6月1日后总结经验在全省全面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