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730:岱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岱美股份资讯
2019-01-08 18:08:4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1-09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进行修订,其修订内容和审议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修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修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或家庭资金需求等原因,希望退出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正案(草案)》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由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正案(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