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9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12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
1 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
派发事项。 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
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
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 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 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
2 和稳定性;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 和稳定性;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
配方式。 配方式。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可 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
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 或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时,可以不进行
利润分配。
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可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三)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公司当年 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现金能够满 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 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三)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公司当年
利润的 10%。 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现金能够满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
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发放 利润的 10%。
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可以在满足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 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
票股利分配。 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发放
公司拟采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分配利润的,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 可以在满足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票股利分配。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公司拟采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分配利润的,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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