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
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情况说明
公司处于扩张成长期。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公
司需要继续加快产品和技术研发、夯实和优化公司核心业务线,以及为已规
划即将建设的重大项目支出预留项目资金。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并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和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等资金需求,
将更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和长期股东回报。
一、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司”)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0,443,532.71 元。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7,100,442.48 元,加上本年期初未分配利润
528,556,216.33 元,扣除母公司 2022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29,377,074.00 元,扣除
2023 年母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金 6,710,044.25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559,569,540.56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20,066,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6,802,64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1.96%。
2. 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
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0,443,532.71 元,拟分
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6,802,64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专注于智能装备运动控制领域核心技术及系统级解决方案的研发和经营,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证监会公告的 2021年 3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业务归属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的行业特点主要表现为: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有较高要求。行业企业需要不断投入研发,以保持技术优势。我国政府对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给予了较大的支持,包括税收优惠、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等,以促进
行业的健康发展。行业的很多产品都面向国际市场,出口是行业重要的增长点。全球经济形势和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对行业有较大影响。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是中国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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