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1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4-040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7月31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65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5元/股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4年7月31日为首次授予日,同意以6.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165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4年7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4年7月18日公告了《朗迪集团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与授予相关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朗迪集团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
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7月31日
2、授予数量:165万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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