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4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8-102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对象:控股子公司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200万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阳腾微)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万元授信,由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上述合计12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一、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担保公司、京阳腾微于2018年8月10日签署了《保证反担保合同》,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人 借款人/被担 本次授信额度 最高额担保 担保方式 是否有反担
保人 (万元) 额度(万元) 保
塞力斯 京阳腾微 1200 1200 连带责任 有
保证
二、《保证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担保人: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2、担保授信额度:壹仟貳佰万元。
3、保证反担保的债权:为了确保主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履行,丙方愿意为主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甲方同意接受丙方所提供的反担保。
4、保证担保范围:甲方代乙方向授信人北京银行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担保费、评审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执行丙方财产时支付的各项费用。
5、保证期间:丙方的保证期间为甲方依据《委托保证合同》代乙方向授权人清偿之日起两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违约责任: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因丙方违约而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按丙方反担保金额的20%向丙方收取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丙方应就不足部分向甲方予以赔偿。
8、公证:丙方确认: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
而导致甲方按照《保证合同》的规定为其发生代偿,丙方保证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反担保还款义务,否则,丙方将自愿放弃抗辩权并接受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9、生效:本合同由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10、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三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的签订地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1幢五层。
11、特别约定:甲、乙、丙三方同意本合同中关于公证强制执行的约定优先于本合同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执行。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1700万元,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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