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7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发来的《新疆东方环字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
常波动征询函》已收悉。作为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针对函件问询事
项答复如下:
截至2018年7月16日,除你公司己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不存在对你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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