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根据2024年二、三季度应收款类对比,应收款类持续增加,主要原因是什么?可否有相关项目具体金额的账龄披露?如有两年以上长期未收款存在,该项目是否应停止继续确认收入?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到第十六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款是哪些环节导致不能及时到账? 【答】
江苏新能: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金额,是由财政部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中拨付至电网公司,再由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结算。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取决于中央财政每年的资金预算等情况,目前补贴发放时间存在一定滞后,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持续增加,相关账龄披露信息可参阅公司定期报告财务附注。因可再生能源补贴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该项收入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公司将持续关注回款情况,感谢您的关注。¶¶2024-11-14 16: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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