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可转债申报材料被指粗糙 这家券商承认了疏忽并扣罚人员薪酬
东兴证券资讯
2020-03-25 2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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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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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下旬,证监会披露大胜达再融资反馈意见,提出大胜达发行可转债的申报材料存在粗糙的问题,需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对是否勤勉尽责做出说明。

  日前,大胜达披露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显示,承认项目组在撰写部分申报文件时存在一定工作疏忽,导致部分内容未能完全符合标题。根据保荐机构内部规定作出问责追究并予以处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保荐代表人合计扣罚薪酬8万元,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团队负责人和投资银行总部部门负责人合计扣罚薪酬3万元,对负有较主要责任的经办人员和负有次要责任的其他项目组成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薪酬扣罚。

  大胜达再融资申报材料因粗糙需整改

  今年2月21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披露了大胜达的再融资反馈意见,对大胜达申报的可转债申请文件提出了9大问题,其中第9大问题指向申报材料存在粗糙,需要申请人和保荐机构全面整改申报材料,并请保荐机构对是否勤勉尽责做出说明,而该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

  证监会提出,《募集说明书》第115页,小标题“十一、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仅列举了相关的承诺,未说明履行情况,与该小标题不相符。

  另外,《尽职调查报告》第265页,小标题“(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对应的内容为“截至本尽职调查报告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时隔一个月,大胜达发布了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表示,已经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全面复核检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整改、修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不仅列举了相关的承诺,而且也说明了履行情况。

  修订后的《尽职调查报告》中,“(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的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对应的内容为“截至本尽职调查报告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项目另一大主体——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在回复报告中也承认,在本次可转债申报材料制作过程中,项目组在撰写部分申报文件时存在一定工作疏忽,导致部分内容未能完全符合标题。对此,项目组已针对申报材料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复核检查,并且对《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进行了通读,对申报材料进行了整改、修订。

  另外,除了对尽职调查过程进行复核并全面整改申报文件之外,对相关情况和责任人员进行了部门内部通报批评。并根据东兴证券内部规定作出问责追究并予以处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保荐代表人合计扣罚薪酬8万元,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团队负责人和投资银行总部部门负责人合计扣罚薪酬3万元,对负有较主要责任的经办人员和负有次要责任的其他项目组成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薪酬扣罚。

  “投行项目的申报材料出现错别字、遗漏单位等低级错误大多是材料确实太多以及投行人员粗心造成的,不过大胜达的申报材料存在的问题显然就不是低级错误了。还有,现在行业中材料制作很多是由资历尚浅的新人编写,最后由保荐代表人把关。但是不论如何,最后还是态度问题了,也反映了内控问题。”有券商人士这样分析。

  目前东兴证券还未披露2019年年报,不过从其半年报中可看到,投行业务是东兴证券收入的重要来源。2019年上半年投资银行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4.46亿元,同比增长35.46%,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62%。其中,IPO承销金额与承销收入爆发,2019年上半年承销金额27.71亿元,同比增长231.47%,承销收入1.56亿元,同比增长236.12%。

  数据统计显示,2019年股权承销(首发、增发、配股、可转债及优先股承销)排行榜中,东兴证券承销家数为23家(位居行业第10位),承销金额152.54亿元(位居行业20位)。其中,从IPO承销来看,东兴证券以承销金额67.43亿元一举超过华泰联合、海通证券等老牌投行,位居行业第9位,可转债承销金额达40.02亿元,位居行业第1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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