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大胜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及变更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7.35元,募集资金总额36,7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2,595.4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7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11号《验资报告》。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78.5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7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44号《验资报告》。
(三)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象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164,705 股,发行价格 8.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47,399,992.5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6,800,754.71 元(不含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602,266.9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8,996,970.85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76,164,705.00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562,832,265.8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085 号)。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胜达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原募投项目“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7,725.17万元(截至2021年11月8日数据,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两次募集资金)变更用于“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022年1月,大胜达分别将原募投项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剩余的全部资金12,167.78万元、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剩余的全部资金15,700.46万元转出至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开设的“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胜达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 60% 股权的议案》,将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募投项目“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2,862.13万元变更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的股权。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将在浙商银行杭州萧山分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22,862.13万元转入大胜达银行账户用于支付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转让款后,于
2022年3月将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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