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8
证券代码: 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 2017-012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7 年 12 月 6 日,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周晓东先生关于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办理
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11月10日,周晓东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7,5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92%)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业务,质押期限自2017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9日,本次质押的股份已
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5)。
2017年12月6日, 周晓东先生将其持有的7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55%)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次质押
是对周晓东先生于2017年11月10日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补充质押。相
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周晓东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919,4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8.36%; 本次质押后, 周晓东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 8,2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2.83%,占公司总股本的 6.47%。 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先生、周晓东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2,745,80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3%,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 8,200,000 股,
占其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1.27%,占公司总股本的 6.47%。
二、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质押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为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周晓东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并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截至目前, 本次股份质押
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
更。 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 周晓东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
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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