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20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冠新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1号])等有关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2、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发行中止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主承
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0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本次发行价格10.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2019年2月18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7.60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9年2月20日、2019年2月27日和2019年3月6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6、原定于2019年2月21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19年3月14日,并推迟刊登发行公告。原定于2019年2月20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9年3月13日。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2019年2月20日 刊登《招股说明书》《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和《投
周三 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2019年2月27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周三
2019年3月6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周三
T-2日
2019年3月12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周二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
2019年3月13日 网上路演
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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