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7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马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07
转股简称:天马转股
转股价格:10.92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18年10月23日至2024年4月16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2号)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30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500.00万元。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51号文同意,公司30,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5月7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马转债”,债券代码“113507”。
根据有关规定和《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天马转债自2018年10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
二、天马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30,500.00万元人民币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三)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18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6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18年10月23日至2024年4月16日
(六)转股价格:10.92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07
可转债转股简称:天马转股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天马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18年10月23日至2024年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天马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股年度利息的归属
天马转债采用每年付息1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8年4月17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天马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1.04元/股,最新的转股价格为10.92元/股。
2018年5月21日,公司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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