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9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会议材料,现就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所涉及的提名人资格、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以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质、能力和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同意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会议材料,现就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中《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为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主要投资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公司通过合理的金融衍生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本议案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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