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7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樊海平)
作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八次董事会会议和四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其中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委托出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于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出席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会议次数 未亲自出席
8 8 0 0 否
本人认为,2017年度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年1月2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2月28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表示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3月31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事项以及《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17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7-2019年)>的议案》等6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对《公司2016年度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6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和《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议案》
等3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表示认可;
2017年6月29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收购中
海渔(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7月12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符
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8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8月21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通过银
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3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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