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周宇作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3年度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情况:
周宇:1960 年出生,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轴承工业协会理事长。历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东莞市轴承厂副总经理、中国轴承进出口联营公
司总经理、奥新轴承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4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中国轴承工
业协会副秘书长、常务秘书长;2012 年 9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中国轴承工业协会
秘书长;2016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
书长;2020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轴承工业协会理事长。2011 年 1 月参加深交所
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班,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4 年 8 月至今,担任中轴协(北京)会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报告期初至 2023 年 6 月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初至 2023
年 7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初至 2023 年 5 月担任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初至 2023 年 7 月担任人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本人因“上级有关规定的精神”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向公司提出申请辞去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本人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人数的 1/3,本人辞职需要经公司补选独立董事会后方可生效。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本人的辞职于 2023 年 7 月 3 日生效。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和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应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对董事会各项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议案投票情况 大会次数
周宇 5 5 0 0 否 均同意 0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在审议议案时,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均能够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专业委员会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对专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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