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8日和2018年3
月19日公开发行两期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以下合称为“本次债券”),即“17
璞泰OI”和“18璞泰来”,发行规模合计3亿元,发行期限3年期。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
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
事项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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