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7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29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
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
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
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
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
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企业日常
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根据准则衔接要求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报表项目列示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对2017年1-6月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元)
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其他收益 +3,677,629.02
府补助》 营业外收入 -3,677,629.02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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