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董秘您好,贵公司2018年半年报显示,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9亿,净利润2.4亿,每股收益2.00元。公司于2018年中旬进行了股本转增,总股本由原来的1.2亿变为1.69亿,令人不解的是,本年报的每股收益显然是按照1.2亿的总股本计算而来的,难道不需要进行摊薄吗? 【答】
海利尔:您好,公司事前已经咨询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公司是6月份进行并完成的的送转及股权激励登记事宜,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是从次月开始计算,请知悉,谢谢。¶¶2018-08-29 08:5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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