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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